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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17-01-05 15:51

【摘要】清远养老保险如何办理?据了解,清远养老保险办理转移的步骤大致为个人申请、审核和接续、办结、确认,办理所需的材料有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凭证、个人的身份证明等。

  办理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

  办理的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慧择提示:清远养老保险如何办理?首先,清远市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个人需要先提出转移申请;然后,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新旧参保地办理转移接续,并在指定时日内办结;最后,个人再进行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