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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合同工与养老保险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04 11:03
  网友提问:

  我是八一年参加邮政工作的,但是一直都用的合同工方式。邮局也一直未为我购买任何保险。最近国家强制养老保险下来后。邮政局要求我和一家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让我挂靠在这个公司里面,以这个公司外派劳务人员方式,养老保险也挂靠在这家劳务公司。邮局以此和我划清关系,以后关于养老保险之类的就和邮局无关了。而且养老保险所有费用,都 由自己承担,邮局不掏一分钱。本人现在还在邮局上班,请问如何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回复:

  这种事业型单位的合同制职工的社保是一个较大的问题,又不完全适用于普通企业的职工形式,加上邮政的特殊性,所以问题实际处理可能比较棘手。

  反映的部门是当地的劳动保障局,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