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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乐享福养老险条款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7 04:33
  【摘要】无论您选购的是平安乐享福养老险A款计划,还是B款计划,投保前都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对于投保这两款计划的身故保险金何时领取、如何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以及保证给付期限的如何规定等条款说明要了如指掌。另外,如果被保险人是因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等原因所致的事故,那么平安保险公司有权利以除外责任而进行拒赔。

  保障范围
  1.身故保险金: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所交保险费;(2)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有年领和月领两种方式,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以平安乐享福年金保险B合同条款内容说明为例,若您选择年领方式,自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身故时结束,并按照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保证给付。若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为30年,每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110%。若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为20年,每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10%×计算系数。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4;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5机动车6;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上文为您呈现的就是平安乐享福养老险详细的合同条款内容,建议广大消费者在投保前认真阅读,对于投保这款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获得哪些保障以及哪些情况不予保障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在投保后跟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