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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05:43
  【摘要】韶关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其韶关市社保部门对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2014年12月31日(含)前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核报;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职工,其当次住院的所有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

  社保部门对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
  ①2014年12月31日(含)前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核报;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
  ②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职工,其当次住院的所有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及生育津贴的核发,即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②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③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慧择提示:韶关生育保险政策主要体现在难产加发生育津贴。其中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