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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9:31

【摘要】2016年广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该项新政策对广州医保中的大病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障的范围均做了调整,其中,新政策将大病保障的范围从城乡居民参保人扩大到全体职工,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提高大病支付限额
  在上一社保年度开始后,职工大病补助的支付限额,根据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74245元)的3倍来计算,可以提升到22万元之多,相较于往年的15万元上限,大大提升了职工医保大病保障的报销额度。在以往的社保年度中,职工大病补助的上限为15万元,而在今年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的3倍。这一调整,又将大病补助支付限额提升到74245×3=222735元,进一步提升了职工医保大病保障的报销额度。

  扩大大病保障的范围
  据悉,广州市出台了大病相关《意见》,该《意见》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参保人,扩大到全体职工。到2017年,广东将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此次《意见》将全体职工参保人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提出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强调了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形成保障合力,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且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后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6年的广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不仅提高了本市大病补助的支付限额,还扩大了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其中,新政策将大病的支付限额提高至22万元,将大病保障的范围扩大到广州市全体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