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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益阳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4:33

【摘要】2016年益阳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该项新政策的内容不仅涉及生育保险待遇的等待期和有效期的重新制定,还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确定,下面是详细的介绍。

  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的等待期和有效期
  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停保后,90天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停保90天后,视同新参保人员。
  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9个月,即参保女职工分娩日期的3个月后开始申领,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12个月内。医疗费用报帐时间,从发生费用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逾期申报,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及参保职工待遇费用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承担。

  调整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
  调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标准。参保男职工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生育保险支付政策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平产提高到1600元/例,剖宫产提高到2800元/例。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1、住院分娩费用在湘劳社〔2008〕80号文件费用标准的基础上,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提高10%、15%、20%左右。2、因妊娠引起的疾病、节育手术等费用均在08年标准基础上适当调整。

  慧择提示:由上可知,2016年的益阳生育保险新政策不仅调整了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同时还统一了生育保险待遇的等待期和有效期,其中,新政策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标准提高到剖宫产2800元,平产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