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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6-12-27 12:28
  【摘要】湘潭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据悉,湘潭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分为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类。其中,在丧葬补助金方面,职工享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慧择提示:湘潭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分为三部分,分别为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职工还想对当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深入了解,也可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登录社保局官网进行详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