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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更新时间:2016-12-26 15:37

【摘要】满足规定条件的株洲市女性职工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以满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所需。那么,株洲生育保险怎么报销?首先用人单位需携带申报材料到办事处申请;其次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然后女职工生育后,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办理待遇结算;最后材料审核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1、女性职工需要备好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以及有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需要准备独生子女证。
  2、生育期间的住院医疗费、药费的发票。
  3、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4、合法妻子没有工作单位的男性职工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户籍本、男女双方身份证以及配偶的失业证。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很简单,但其报销所需材料较为复杂,报销人员需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销以便办事效率的提高。具体报销材料有婴儿出生证、药品清单、生育医疗费用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