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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的特殊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12-26 09:51
  【摘要】针对失能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人社部积极启动长期护理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引起各方的广泛关注。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的特殊条件是不没收价值条款,而它的给付条件则包括日常活动能力失败、医学上的必要性住院治疗和认知能力障碍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可参考下文。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以长期失能的参保人群为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所需的费用,它的特殊条件是不没收价值条款,即当被保险人撤销其现存保单时,保险人会将保单积累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这对被保险人而言是极为有利的。


  一般来说,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条件包括3个方面,一是日常活动能力失败,包括起床和睡觉、或起居活动、穿衣和脱衣等;二是医学上的必要性与住院治疗,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时与住进医院一样,要有医学上的必要性;三是认知能力障碍,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方面有认知能力障碍,就认为需要长期护理。

  慧择提示:长期护理保险的特殊条件是什么?根据上文可知,不没收价值条款是长期护理保险的特殊条件,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失能人群的基本生活。不过,被保险人若要顺利享受护理保险待遇,还应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只能自己承担一切医疗和护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