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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8 15:34
  【摘要】《荆州市工伤保险条例》主要是对荆州工伤保险中的工伤认定、工伤待遇、适用范围和基金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目前荆州市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主要是荆州参保的企事业单位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工伤保险条例》通过立法把各类企业都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这对分散各类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的工伤风险有很大的作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覆盖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二是我国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制度尚不够规范等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工伤保险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民政、财政等部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财政部门制定。

  慧择提示:荆州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明确指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但是也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