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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22:26

【摘要】宜昌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了解,宜昌市工伤职工所享受的保险待遇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和护理费等,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
  其中,停工留薪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五)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慧择提示:宜昌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从上可知,宜昌市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和护理费等的补助,其中,工伤职工享受的停工留薪待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