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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社保法实施情况

更新时间:2017-08-28 08:58
  社保很重要!您更需要重大疾病保险来补充!
  【导读】自7月1日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到各个社会保障制度上去。但在其实施过程中仍发现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一、当前养老保险实践中的矛盾与疑难问题处理。
  职工档案丢失纠纷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因提前退休引发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与风险防范手段。2009年制定的“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其中的“五缓四减”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内容;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与用人单位相关的内容;农民工参保与用人单位相关的内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颁发中与用人单位相关的内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
  二、《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普通关注的一些问题“老工伤”人员的问题如何解决。
  工伤认定策略: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2、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3、“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的“疾病”包括哪些,“48小时如何界定”?4、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5、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如何申请重新鉴定或进行复查?6、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申报确认,有什么法律风险?7、工伤认定中的主要证据种类与质证技巧?8、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应提供反证,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控制该风险?9、劳动者申报工伤事故,企业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10、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在工作中发生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11、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12、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13、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14、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5、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16、在校生、退休返聘者等特殊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17、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认定工伤?
  三、最新生育保险政策理解与运用。
  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管理:1、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比例缴纳。标准由省级决定,但不得超过1%;2、劳动者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3、基金存入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基金专户。按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4、经办机构可从基金中提取低于2%的管理费。
  四、“五缓四减三补贴”中的“三补贴”与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问题。
  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医疗保险?
  目前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范围与标准。
  1、履盖范围: 规定企业(p71)及个人强制实施,其他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由省级政府确定
  2、基金来源:失业保险费-- 单位2% 个人1%
  财政补贴
  基金利息—银行、国债
  其他资金—滞纳金
  3、保险待遇:按月—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双重保障) 失业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及抚恤金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补贴、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本人补贴
  4、支付条件:缴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农民合同工连续工作满1年,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一次性领取
  5、支付水平:满1年---5年  12个月;满5—不足10年  18个月;10年以上  24个月。
  目前,社会保险法已在各地实施,但各地的进展均不一样,但总体来说,社会保险的实施情况还是呈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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