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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6-12-20 15:40
  【摘要】为促进人们参加咸宁失业保险,咸宁市政府将全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0.7%,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3%。

  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

  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市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从4月份开始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市人社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动态全覆盖。
  对基金征缴管理规范的地区,确因降低费率使基金出现累计缺口的统筹地区,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统筹地区,咸宁市将加大失业保险调剂补助力度。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咸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的为0.7%,个人的为0.3%。而且,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