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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12-19 14:48

【摘要】武汉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了解,武汉市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共分为以下几个项目,即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工伤治疗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和护理费等,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武汉市住院期间现行伙食补助为15元/日。

  异地工伤治疗的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市医保中心或市级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报销外地住院前3日内发生的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报销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不含火车软卧票、飞机票)。

  康复治疗费
  工伤康复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康复项目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辅助器具在湖北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之内配置。

  护理费标准
  生活不能自理的受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护理费按月享受。护理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30%。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受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慧择提示:武汉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从上可知,武汉市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为全额支付其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按照15元/日的标准补助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报销外地住院前3日内发生的住宿费,以及支付工伤职工一定额度的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和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