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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驻马店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6-12-16 16:39

【摘要】2016年驻马店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该项新政策的内容涉及计划内分娩婴儿参保时限的调整和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其中,计划内分娩婴儿的参保时间延长,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降,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调整计划内分娩婴儿的参保时限
  当年出生未能参保的计划内分娩婴儿,自出生之日起办理参保的时限由2个月延长到3个月;参保居民的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平产600元,剖宫产1200元,每多1胎增加300元。

  降低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
  据悉,河南省降低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国家机关和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由原来的0.5%降低到0.2%,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降低到0.8%,据悉,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只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并不会影响职工个人享受的待遇。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6年的驻马店生育保险新政策不仅调整了计划内分娩婴儿的参保时限,即将其参保的时限由2个月延长到3个月,同时新政策还降低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即事业单位由原来的0.5%降低到0.2%,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由原来的1%降低到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