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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生育保险是怎么报销的

更新时间:2016-12-14 12:24

【摘要】新乡生育保险是怎么报销的?据了解,新乡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步骤大致为单位申报、人员核准、结算待遇、支付费用和津贴,下面是具体的介绍。

  报销材料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2)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定点医疗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下同)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4)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新乡生育保险是怎么报销的?首先,新乡生育保险报销的办理人需要先由单位等机构进行申报;然后,社保经办部门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核准;最后,核准通过的再由经办部门支付费用和津贴,则报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