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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下调社保缴费费率

更新时间:2016-12-05 18:15

【摘要】日前,云南省人社厅发布通知,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方案从今年5月1日起计算,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降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不变。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缴费率由2%下调为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4%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

  据了解,这并不是我省第一次降低社保费率,自去年10月1日起,下调了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93%下调到0.75%,生育保险费率从0.8~1%下调到0.5%。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测算,降低两项保险费率后,去年10月~12月,用人单位减负约1.21亿元,2016年预计用人单位减负约5.22亿元。

  慧择提示:云南省调整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降为19%,个人保持8%不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4%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