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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20:58
  【摘要】长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这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领取标准为以一年的缴费时间为最低标准,累计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额领取的就越多,可领取的时间也越长。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慧择提示
:长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以一年的缴费时间为最低标准,足额缴费超过一年的职工才有资格申领。其中,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