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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11-28 15:28
  【摘要】丹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并有求职要求的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慧择提示:想要进行丹东失业保险金领取,前提就是需同时满足其三个领取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是由单位进行办理、缴费的,个人不能独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