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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17-08-28 16:21
  【摘要】丹东失业保险如何办理登记手续?这分为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两种方式。其中,单位办理的需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职工档案送到经办机构,经过登记审核过后,对劳动者个人发放登记证。

  (1)单位办理失业登记:解除合同后7日内将职工档案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解除劳动证明书、劳动合同及失业人员档案转移花名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需提供《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核表》);审核职工档案;劳动者个人60日内前来进行失业登记(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同时办理《登记证》),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凭《登记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个人办理失业登记:个人凭身份证明、人员类别证明、就业失业证明三项有效证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失业登记。

  慧择提示:丹东失业保险登记即可由单位办理也可由个人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人应在解除合同60日之内,进行相关手续办理,避免超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