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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少儿乐两全保险条款内容

更新时间:2017-08-26 16:52
  【摘要】为了让消费者更好的了解太平洋少儿乐两全保险的投保注意事项,太平洋寿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条款时力求周全和详细,分别从保险合同的构成、承保年龄、保险责任以及责任免除范围等角度出发,为大家带来周全的投保说明书。

  一、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二、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至15周岁。

  三、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教育金给付:有以下三款供投保时选定,款式选得后不再更改。
  A款: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B款:有两种给付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C款:有两种给付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2)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全残,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疾病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退还所缴保险费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按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身故或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拘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艾滋病;?
  (七)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如保单生效未满2年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如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太平洋少儿乐两全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广大家长在为孩子投保之前不仅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还要不断丰富自己的投保知识,然后根据家庭目前的财务状况制定合适的投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