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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失业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0:28

  【摘要】失业保险可以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因此,日喀则市职工不幸失业后,可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那么,日喀则失业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般是按照失业前缴费时间计算,缴费时间越长,领取的越多。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日喀则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介绍。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市民可根据“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来计算出自己能够领取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