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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知道

更新时间:2017-08-27 19:05
  【摘要】据悉,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日喀则职工在生育过程中才享有报销福利,那么,日喀则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职工生育需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将继续为其缴费的才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必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



  办理地点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日喀则市黑龙江路22号
  电话:0892-12333

  慧择提示:日喀则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三个,职工需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办理报销业务时需携带齐全材料,如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和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