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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下岗职工自己交养老保险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04 13:52
 

  网友提问:

  我是烟台的,老爸2001年下岗,一直都自己交养老保险。

  他今年已经50周岁了,算算从92年开始有,到现在,已经交了15年了。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现在不交,60岁以后能有多大的影响(除了养老金拿的少之外,有没有其他影响)

  自己交养老保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可不可以分开交啊?

  如果现在不交了,是不是从51岁到60岁,如果生病了,就没有任何保障了。

  能帮我解释一下吗?

  回复:

  养老保险:一个影响如你所了解的,养老金会少点;另一个影响是退休后,医疗个人帐户也比较少。(根据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烟政发[2000]102号 退休人员月划入金额=年龄系数×(本人年龄-17)+养老金系数×本人月养老金总额。)

  我主要说的是医疗保险问题,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烟劳社[2004]6号的规定:

  七、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重新缴费的,应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补缴时间可计算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八、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停保一年以上又重新参保)的,连续缴费满一年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应支付待遇的50%执行;不满六个月的,不予支付。

  九、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男达不到25周年、女达不到20周年最低年限(含国家、省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须由本人以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足上述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这些规定,你自己比较一下。另外烟台目前养老和医疗是捆绑的,交了养老才可以交医疗,反之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