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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拉萨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6-11-21 10:46

【摘要】近年来,拉萨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参保范围逐步涵盖职工家属、学生儿童、寺庙僧尼、城镇户籍被征地农牧民、城镇新生儿等人群,实现了参保人群政策全覆盖。拉萨市于2015年底开启大病医疗保险工作,今年推出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新政策。下面让我们看看2016年拉萨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具体内容。

  1、拉萨新医疗救助方式及标准将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模式进行,根据救助对象的类别及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资助参保参合、普通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弃婴护理费补助等多种方式开展救助,多种举措充分发挥救急难功能,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有效救助。

  2、凡身患重大疾病、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及普通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住院或门诊大量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均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每个救助对象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年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拉萨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内容的介绍。拉萨将在近期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新政策,普通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分开申请,凡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可在普通医疗救助后继续申请拉萨大病医疗保险救助(最高10万元),每年可申请一次,救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