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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更新时间:2016-11-18 18:01

【摘要】随着新修订的《全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施行,迪庆州工伤保险条例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最新迪庆州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简化了职工办事环节
  经过近2年的实践,作了一系列修订。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提高了。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且经鉴定确需2人护理的,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次月起,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增加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取消了经鉴定确需2人护理的条件,并将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由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提高为50%。今后,工伤职工无需专门申请2人生活护理确认,即可直接增加生活护理费待遇,简化了办事环节,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

  加大了企业减负力度
  经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增加支付工亡职工近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万元。
  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用人单位补助其支付总额的50%,防止企业因职工重级工伤致贫,同时有利于引导企业一次性结清职工伤残就业补助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迪庆州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具体内容。该条例的出台简化了办事环节,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同时该条例还有利于引导企业一次性结清职工伤残就业补助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