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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8 08:06
  【摘要】办理失业保险的职工,在失业后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能享受到失业保险补助。那么,丽江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只需市民携带齐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失业证》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申领。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慧择提示:职工在进行丽江失业保险金领取行为时,首先需要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报经办机构备案;其次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最后材料审核通过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