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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遵义生育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03:18
  【摘要】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依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修改。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下面我们看看2016年遵义生育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生儿直接报销生育保险
  从遵义市社保局获悉,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文件,对新生儿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完善了遵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文件规定,出生后30天内的新生儿发生的符合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予以报销。其中,女孩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男孩为1000元。

  遵义市调整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已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和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只能选择城镇居民(新农合)、职工生育保险的其中之一享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慧择提示:2016年遵义生育保险政策对新生儿医疗费、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作出调整,进一步保障了女性职工的权益,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