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
【摘要】 在当今房价高企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把“住房公积金”当做是实现居家梦想的重要敲门砖。然而公积金的改革之路慢慢长远,未来前景不乐观。
在面对高房价、低透明、强管制、弱调节的现实情况时,这个关系全国1.2亿人实际利益的“住房公积金”,到底能不能给普通人的居家梦想插上高飞的翅膀呢?
作为国家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主要保障制度,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都普遍面临住房公积金“用来买房远远不够”的尴尬。以广州为例,自1992年设立住房公积金以来,近20年间36600多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参缴,覆盖职工299万,基金累计存入1746亿元,支取1053亿元,基金余额693亿元;而同时,20年积累的基金规模,仅仅相当于2010年广州房地产一、二手楼一年的交易额。这时的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狠狠地遭遇了一次切肤之痛。
随着房价飙涨,尽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反复上调,但也远远不够普通人买房的需要。于是,各地都开始积极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探索之路。
最简单的一种方式便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同样以广州为例,2010年,广州社会平均工资达到4501元。很多企业按8%比例缴存并补助住房公积金,即个人缴360.08元、企业补助360.08元。据此,广州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每月可存入720.16元。而同期广州房价均价高达13107元/平方米,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总价104.8万元。很显然,这样的住房公积金存缴额度是远远不能满足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的需要。于是,一些地方在不与国家相关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将公积金缴存额度由5%放宽到20%或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并简化公积金贷款环节。但是面对高挺的房价,再加上各大房地产商对公积金贷款的“冷遇”,额度的提高所带来的惊喜也就可想而知了。
另外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是使用住房公积金看病。用住房公积金看病,是指当拥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民众身患相关重大疾病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疾病的治疗,广西、天津、重庆、西安、秦皇岛、长沙、广州等地都先后有类似规定。面对高房价,既然住房公积金买不了住房,那至少可以用来救命,这一做法得到了各地市民的欢迎。但是这条改革之路也是困难重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曾经做过类似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并没有通过该方案,至今仍束之高阁。尽管市民普遍赞同这个方案,但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讨论时,始终绕不开国务院《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广州市只能暂缓了该提议的讨论,等待国家相关部委对条例的解释或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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