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住建部回应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议

更新时间:2017-08-27 00:24

  【摘要】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1990年代的住房改革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但当前却面临着日益增多的争议甚至否定,政府也在积极考虑对其进行改革。据报道,近日,住建部回应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议。

  建议1:统一缴存比例基数
  弊端:“缴存标准不一,缴存规定不合理”。目前,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存在较大差距,这导致低收入职工每月实际可支配收入下降。
  建议:统一公积金缴存比例,消除事业单位、国企、私企间的差距。同时,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建议,同一个市对由财政拨款计发工资的职工,按行政级别分级统一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建议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弊端:“用途单一,提取难,套现业务形成地下产业链。”由于大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面窄,缴存者无法便利使用公积金,导致违法套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形成地下产业链。
  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公告,公积金的相关情况。在提取公积金过程中,建议资金直接通过电子划账与住房、医疗、教育相关机构对接,最好与五险一金实现一卡通来缴存和支付,以避免发生缴存人违规套取公积金现象。

  建议3:允许直系家属使用
  弊端:“提贷门槛高,受惠人群少,住房公积金成‘劫贫济富’工具。”比如购房需先付齐首付才可提取、退休后贷款需五年内还清等,使得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无法满足最低提取条件,造成富人优先用了穷人的钱低息贷款购了房。
  建议:降低住房公积金提、贷门槛,简化提、贷条件,扩大使用范围和受惠人群。比如允许提取公积金交首期房款;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允许直系家庭成员亦可使用。同时,简化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时的手续。

  建议4:将公积金改为工资
  弊端:“同五险一样,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比例高,使用率低。”数据显示,2012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滚存结余881.95亿元,是当年总支出(263.17亿元)的3.35倍。
  建议:探索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补贴,实行账户电子化管理,从而实现足不出户提取公积金。

  建议5:收益金额归缴存者
  弊端:“公积金保值增值能力低;增值收益上缴财政,损害缴存人利益。”
  一直以来,公积金年利率(2012年当年缴存利率为0.4%,上年结转利率为2.85%)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00%)。增值收益分配方式也侵害了缴存者的利益。2012年,广州市公积金理财增值收益达28.06亿元(含缴存者的利息17.12亿元),其增益率为3.78%,仅比中国银行当年居民一年整存整取的利率高0.78%,且远低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入市后6.73%的增益率,也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00%。
  建议:将住房公积金市场化运营,并赋予缴存人投资选择权,提高增值收益率,收益金额归缴存者所有。

  建议6:让各地资金互动起来
  弊端:“公积金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各自为政,加剧了公积金管理的混乱。”全国有大大小小600多个公积金系统,相互之间的信息互为孤岛,各个城市的提取率却相差甚远,仅广州和深圳就相差近一倍。
  建议:在全国、至少在同一个省份范围内加强公积金的统一管理,让各地管理系统和资金互动起来,人员流动不影响公积金的继续缴存,需求小的补贴需求大的地方,“这样可以一方面减少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另一方面,将减少的结余额用来贷款,也可增加公积金收益率。”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就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今年10月17日提交的《关于推动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住建部进行了书面答复。住建部表示,针对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列举的六大弊端及提出的相应建议,目前正在修订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