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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攀枝花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资讯

更新时间:2016-11-04 12:25

【摘要】目前,2016年攀枝花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出台。根据新出台的政策介绍,以“统账结合”、“单建统筹”和“当期住院保险”方式参保的人员,在缴纳大病医保费用时,其缴纳的标准有所变化,其中,保险费每人每年缴纳66元。

  1、保险费标准
  每人每年66元。其中:
  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人员,由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机构每月从其个人医疗账户计入金额中代扣代缴5.5元。
  按“单建统筹”、和“当期住院保险”方式参保的农民工,全部由用工单位缴纳。
  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其他人员,由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2、赔付办法
  统筹年度内首次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
  赔付金额=(年度内此前累计住院费-年度内此前累计丙类费用-年度内此前累计乙类费用×15%-年度内此前单次最高起付线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90%
  统筹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
  赔付金额=(当次住院费-当次丙类费用-当次乙类费用×15%)×90%

  3、年度最高赔付限额
  人民币30万元。

  慧择提示:2016年攀枝花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资讯有哪些?由上可知,今年攀枝花医保体系中的大病医疗保险调整了部分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其中,这些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是每人每年66元,赔付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