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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19:12

【摘要】德阳市办理了失业保险的市民在不幸失业后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德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注意事项: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德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介绍。满足条件的市民可以去社保局办理申请,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前去办理申请时需携带齐全的所需材料,防止耽误后续业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