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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09:35
  【摘要】失业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它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但是很多人对失业保险不是很熟悉,对于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就更是不清楚了。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宜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有哪些?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宜春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而决定的,累计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的就越多,以一年为最低标准,无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