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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7

【摘要】购买阳光天使两全险时,一定要详细阅读该产品的条款,以便清楚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与免赔情况。下面,小编就介绍下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保险费的交纳、保险费率的调整等信息。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三、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投保人酗酒[16]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五、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投保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前或最后复效日前(以较迟者为准),曾患有或被告知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
  八、投保人患有先天性疾病;
  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您可以选择趸交或分期交纳保险费。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您在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交纳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保险费率的调整
  保险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但须向监管机构备案。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类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费率调整,会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您,如您同意,则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交纳的保险费不受影响。如不同意,则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慧择提示: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规定了被保险人在某种情况下身故保险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保费缴纳则规定了投保人在选择期缴保费是,需要在需要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交纳余下各期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