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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7 02:03

【摘要】众所周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是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那么,新余失业保险金具体如何领取?据了解,新余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领取人先准备失业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再登记备案并申请领取保险金,最后经审核完成即可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材料。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新余失业保险金到底如何领取?从上可知,领取新余市的失保险金需要先备好身份证、失业证明、银行活期存折等材料,然后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并申领保险金,经机构审核后即可领取到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