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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新政内容

更新时间:2017-08-27 08:17

  【摘要】为缓解住房问题给职工带来的经济压力,2016年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天津公积金提取政策。那么2016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新政内容和之前相比,有哪些新变化呢?整体来说,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较之从前有所放宽,无论是购房、租房还是偿还房贷本息,甚至是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情况,均可申请天津公积金提取手续。

  2016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新政对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送审稿中首先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要天津之前出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相比,增加了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用途,同时在公积金用作房租方面进一步放宽,原有版本对支付房租用途的规定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而可以提取配偶租房公积金则更进一步扩展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慧择提示:从上文提供的2016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新政内容中可以看出,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无论是购房、租房、偿还房贷本息,还是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都可以申请提前天津公积金余额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