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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五险一金最新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2017-08-27 08:59
  【摘要】对于广大在沈阳上班的职工来说,沈阳五险一金最新政策关系着自己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格外关注。那么2016年沈阳五险一金最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呢?首先,沈阳市参保职工迎来了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生育津贴上调的优惠政策;其次,沈阳2017年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再次,从2016年1月1日起,沈阳工伤保险费率调至八档;最后,2016年沈阳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明确,毕业生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一、沈阳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生育津贴标准上调
  2016年9月22日,沈阳市退休人员近期最为关心的养老金“十二连涨”已经进入了发放阶段,企业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平均上涨达到了147.2元,略微高于国家确定的6.5%的涨幅标准。不过平均涨147.2元,并不意味着所有参保人每人都能涨这么多,根据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是否高龄等因素,有的人涨得多,有的人涨得则会低于平均值。
  2.自2016年2月1日起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上调且正式执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35元调整到86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40元调整到984元。
  3.自2016年7月起,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无论月薪多少,均可以领取到3万元左右的生育津贴。因为沈阳社平工资7月份刚刚调整,现在是4959.58元/月的缴费基数。

  二、2017年其沈阳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加快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步伐,人社部近期引发通知称2017年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随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积极影响该政策,并明确2017年年底,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三、沈阳工伤保险费率调至八档
  经沈阳市政府批准,沈阳市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原三类九档调整为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7%、0.9%、1.1%、1.4%、1.7%、2.0%、4.0%。

  四、2016沈阳毕业生购房可提父母公积金
  2016年10月9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并制定《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大中专毕业生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法律条件许可的第三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高于所购房屋规定的首付比例。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2016年沈阳市五险一金的最新政策内容汇总,从中我们不难看出,2016年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不仅上调了五险中的生育津贴、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还明确2017年沈阳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且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至八档,使其缴费更加合理。此外,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2016年沈阳毕业生购房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这些新政策的推行都将给广大参保市民带来切实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