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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6-10-10 17:12

【摘要】如果马鞍山失业人员满足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即可按照具体的流程领取保险金。据悉,马鞍山失业保险金在领取时,失业人员只需携带申领审核表、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到机构办理手续即可。

  所需材料
  1、填写《马鞍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马鞍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马鞍山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基本流程
  1、失业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马鞍山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可就近到市局失业处或各分局失业科办理);
  2、申领的失业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马鞍山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马鞍山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5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马鞍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人员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若是符合条件,便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并支付一定的保险金,让失业人员享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