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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生育保险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09:12
  【摘要】为做好《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巢湖市对生育保险政策作出调整,以完善全市的生育保险保障制度。下面我们看看巢湖生育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费率降低
  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其中,国家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为0.4%,企业为0.8%;其它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这两种费率都比之前规定的1%费率有一定幅度的降低。

  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标准上调
  新政策重要的一点是,女职工因生育享受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产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大幅提高。
  之前,巢湖市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为:产前检查300元;顺产每人次1500元;助勉产1500元;剖宫产3200元。新政策中规定女职工生育定额补偿标准普遍上调:产前检查支付限额为500元,顺产限额为2500元,助勉产限额3000元,剖宫产限额4500元,每多生育一胎提高500元限额。换句话说,今后女职工生孩子自己掏的钱更少了。



  增加生育津贴支付水平
  新政策中的亮点三为增加生育津贴支付水平,生育津贴享受期最长可达180天。根据新政策规定:正常生育在原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开展“生孩子不花钱”试点
  同时,为减轻职工负担,巢湖市在试点开展职工生育保险“生孩子不花钱”。即参保职工自愿选择在本市“生孩子不花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承担费用。

  慧择提示:巢湖生育保险政策主要体现在是个方面,一是费率降低,二是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标准上调,三是增加生育津贴支付水平,四是开展“生孩子不花钱”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