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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1:13

  【摘要】对于参缴济南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而言,若打算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需满足济南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条件,否则将无权办理提取业务。据了解,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房、还贷、失业、缴纳房租、离退休、死亡等多个方面,广大职工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便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慧择提示:2016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一般情况下,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房租过高、离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等因素均是提取济南公积金的条件,符合其中一项条件的职工,便可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但提取额度不可超过公积金中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