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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淮南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6-09-26 17:11
  【摘要】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淮南市正式出台了《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市生育保险由市、县两级核算和管理改为市级统一核算和管理。那么,2016年具体淮南生育保险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简单讲解下。

  《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出台后,将从政策体系的法制化、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业务标准的统一化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管理体系,推进我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调剂互助功能和抗风险能力。


  与此同时,该方案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流程进行九个统一,即基金管理实行“统一筹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业务经办流程和制度管理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征缴标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管理”。

  慧择提示:最新淮南生育保险政策明确规定我市生育保险由市、县两级核算和管理改为市级统一核算和管理,并且在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上也做了具体说明。值得注意的是,在户籍方面,生育保险待遇也将不再限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