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沧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6 22:01

【摘要】众所周知,沧州女职工在分娩后可以进行生育保险报销,但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操作。据悉,沧州生育保险在报销时,需要由用人单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但同时也不能忘记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诊断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和IC卡);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5、检查报告单;
  6、诊断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医疗费用有效票据。


  基本流程
  1、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用由单位或个人垫付的,须由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社保经(代)办机构将审核后的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的单位,单位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后应及时支付给参保人员。
  2、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医疗保险手册》、《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慧择提示:沧州生育保险报销,用人单位首先要携带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医疗费用有效票据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机构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话,便会办理手续,之后用人单位只需将费用支付给职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