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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蚌埠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6 01:01

  【摘要】近日,省统计部门公布了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位。蚌埠市也在积极响应政策,据悉,从7月1日起,蚌埠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将依照全省统一标准,调整2016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新基数调整后,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标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一、蚌埠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上限调整为14244元/月
  (2)下限调整为2849元/月
  据了解,社会保险年度月缴费基数,是依照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及60%计算上限和下限。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974元/年,月平均工资为4748元。
  蚌埠市社保基金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在职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为其缴费。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员工,企业应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为其缴费。

  二、最低缴多少钱?
  (1)职工
  基数调整后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算最少要多缴多少钱?
  据该负责人介绍,按现行企业缴费费率,7月1日起,企业最低应承担职工月人均社会保险费用为836.82元,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05.15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28.72元和25.05元,此外,大病救助金的缴费金额也相应的调整为16.6元(企业10.6元,个人6元)。
  (2)灵活就业人员
  另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低档缴费人均标准调整为每月570元/月,高档缴费人均标准为每月950元/月,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46元及76元。
  此外,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人均标准为每月187.6元(含大病救助16.6元),医保每月缴费较去年同期增加15.6元/人。

  慧择提示:2016年度蚌埠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4244元/月及2849元/月,分别较去年同期上涨1146元及2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