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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16-09-22 09:13

  【摘要】众所周知,在了解了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和领取的月份后,就能算出保险金的额度,即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下面介绍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苏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最高标准为1820元/月,最低标准为975元/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慧择提示: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为该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领取的月份。其中,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保险金领取的计算都是按照缴费的年限来计算的,年限高标准也高。如保险金领取的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