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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无锡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03:15

【摘要】2016年无锡针对大病医疗保险做出了新的调整,那么,具体的无锡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呢?主要为居民缴费时,自动进行大病医保结算;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设最高限额;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可报销费用,等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1.5万元。

  1、居民缴费时,自动进行大病医保结算
  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居民另外缴费。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基金筹集中直接划拨。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纳入大病保险的地区可结合个人账户功能拓展,健全大病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当居民需要时,在医保结算时,自动进行大病医保结算。


  2、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设最高限额

  考虑到部分困难人群的实际情况,省人社部门要求各地要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提高,逐步提高支付比例,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经从去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施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个人承担的,超过一定额度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

  3、居民大病保险可报销费用提高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全市暂定1.5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实行累加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可报销费用,等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即1.5万元。

  慧择提示:随着无锡医保制度的逐步完善,居民可享受到的大病医疗保险福利也在不断提升,最新的无锡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改善,分别为居民缴费时,自动进行大病医保结算;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设最高限额和居民大病保险可报销费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