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公务员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应谨记

更新时间:2016-09-14 11:45
  【摘要】为了减轻自身的购房压力,不管是企业职工还是公务员大都会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一定要谨慎,切不可忽略相关细节。那么,公务员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通常包括公积金余额的使用、还款时间、撤销抵押等方面。

  贷款之前不可使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如果忘记撤销,将会损害您的切身利益。


  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一旦遗失,后期很容易产生纠纷。

  慧择提示:2016公务员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公务员要避免申请贷款前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这会导致您无法申请贷款;其次,公务员要注意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这样不符合规定;最后,公务员一定要在贷款还清时撤销抵押登记,收回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另外,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公务员们一定要保管好借款合同和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