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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定介绍

更新时间:2016-09-12 10:32

【摘要】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着自己的优势,因而成为很多职工购房的重要选择。不过,为了给职工带来更多益处,政府多次调整相关规定。2016住房公积金新规定指出,目前,公积金在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贷款倍数等方面有所调整,广大职工应多加关注。

  贷款金额上调
  2016年6月6日起,住房公积金实行差异化贷款,至多可贷70万元,其中职工家庭缴存人数在两人及以上,至多可贷70万元;职工家庭缴存人数为一人,至多只可贷40万元,这将进一步减轻购房压力,部分单职工家庭不能贷超过自己能力范畴的金额。

  贷款年限延长
  2016年6月6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开始贷款——法定退休年龄),这与以往的不超过20年相比,可进一步减小月供压力。以等额本息、贷款额度70万计算,一年下来,少还11087.16元。贷款20年,购房者每月将还款3970元;贷款30年,购房者每月只需还款3046元。


  保底金额取消
  2016年,政府取消1万元保底政策。而取消保底贷,降低挂钩倍数可有效避免为贷款而缴存公积金的投机现象,体现了缴存义务与使用权力对等和互助共享的原则。

  贷款倍数下调
  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下调,其中单职工缴存家庭=缴存余额X20倍(40万元封顶),两人及以上多职工家庭=缴存余额X20倍(70万封顶),这会很大限度地减少流动性趋紧而带来的“轮侯”、“摇号”、“断贷”等现象,保护更多自住家庭的利益,解决“僧多粥少”的矛盾。

  慧择提示:
通过2016住房公积金新规定可知,目前,公积金贷款金额上调,最多可贷款70万元,而且它的贷款年限相应延长,一般不超过30年。另外,公积金贷款不仅金额保底取消,同时贷款倍数也有所下调,其中单职工缴存家庭=缴存余额X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