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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和使用原则

更新时间:2017-08-25 19:55
  【摘要】在重大疾病发病率日益上升且重疾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当下,提前为自己以及家人购买份重大疾病保险已经成为一种必要。但您知道重大疾病保险的历史起源吗?重大疾病保险的使用原则有哪些呢?下文将重点围绕这两个方面展开详细的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重大疾病保险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中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人群大部分为成年人,当然,保险市场上也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设计的少儿重疾险产品。提前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可以针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罹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保险合同中明确罗列的重大疾病种类提供定额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部分重大疾病保险还会贴心的提供重疾津贴保障,可以针对被保险人重疾医疗费用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帮助其进行康复,减轻家庭负担。

  当然,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也有自己的原则,对于保险合同规定重大疾病种类以外的患病情况,即便是在保险合同期间发生的疾病,保险公司也有权利拒赔。根据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另外,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规定的范围。因此,大家在投保前要认真查看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说明,在弄明白的情况下再投保。

  慧择提示:重大疾病保险起源于南非,是由一名外科医生提出设立创意的。而发展到今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起来,同时相应的投保原则也日益增多,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前要认真查看条款说明,对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投保原则有所了解,以免后期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