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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4
  【摘要】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而以此标准为基数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那么。邯郸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邯郸市失业保险金将达到月人均最低650元、最高900元。

  据悉,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邯郸市区(含马头生态工业区)、邯郸县、磁县、武安市为1420元;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为1310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为1210元。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以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的县、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提高70元至80元不等,调整后邯郸市失业保险金将达到月人均最低650元、最高900元。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邯郸市有1.1万余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次调整中,市本级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失业保险金770元;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每月失业保险金840元;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月失业保险金900元。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7年的每月失业保险金770元;累计缴费满17年以上的每月900元。

  慧择提示:邯郸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市本级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失业保险金770元;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每月失业保险金840元;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月失业保险金900元。累计缴费满17年以上的每月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