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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7 16:08
  【摘要】镇江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首先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报经办机构备案;其次失业人员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最后材料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失业职工本人的身份证;
  3、1寸照片两张;
  4、原单位开具的“通知”。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镇江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的介绍,失业职工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应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口所在街道就业服务所办理登记手续,如实说明本人近期求职、培训及就业情况,如实说明本人近期求职、培训及就业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将视情暂停或停发失业保险金。